| 面对大学生就业难和新农村建设中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基层干部人才缺乏的现状,山东省枣庄市自2007年起建立多层次的制度激励体系,吸引大学毕业生扎根农村,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提高待遇 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
枣庄在山东属欠发达地区,每年回流的大学毕业生在1000人以上,就业难度较大。与此同时,枣庄市村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状况较为普遍,村级干部队伍薄弱已经成为阻碍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之一。
2007年,借村委集中换届之机,枣庄市面向全市公开招考400名当地生源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选拔基层急需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农村干部队伍中去。
为吸引大学生踊跃投身新农村建设,枣庄市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第一,大学生“村官”享受所在乡镇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待遇,所需经费主要由区(市)、乡镇两级财政负担,枣庄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第二,大学生“村官”取消见习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任职期间考取事业单位的,也不再实行见习期,其到农村任职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村官”合同期为3年。为鼓励大学生扎根农村锻炼,枣庄市还特别规定:在农村工作满3年的,报考枣庄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超过3年的,每满一个工作年度再加2分。枣庄市人事局副局长张厚抗说:“这样的加分力度,基本可以保证这些大学生顺利通过笔试。”此外,3年后枣庄市还将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事业单位定向录用考试,直接将一批素质高的大学生村官选拔、充实到正规的干部队伍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