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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我们注意到,有些地方正在土地流转方面寻求体制创新。像成都和重庆综合改革试点中实行的农地入股政策,中央政府是否支持?
陈锡文:从去年夏天国务院批复之后,到现在,成都和重庆还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进行各自总体方案设计。就我所知,这两个市还没向国务院上报总体方案和试验项目,从这个意义讲,现在正在进行的,并不是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当然它是在做探索了。就这个农地入股的问题,它还没有报到国务院,所以国务院也无所谓什么态度。
南方周末:外界给予了不少积极评价,你如何评价?
陈锡文:首先,从土地入股本身来说,承包到户的耕地,承包农户之间可以入股;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土地,就是荒山荒坡山林这些,可以采取和其他经营者入股。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但有些人非要拿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去搞有限责任公司,他肯定违背现行法律。
如果要把它注册成公司,就涉及到发起人有多少,这么多农民加入,有的甚至上千户,有限公司规定不能超过50人,那其他人权益怎么保护?包括有些律师也在出这种主意,律师怎么可以叫人违法呢?
第二,按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可以用现有资产入股,但现金不能少于注册资本的30%,而如果是农民以土地入股,现金基本上不到注册资本的10%,所以给他注册的部门也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第三,公司一经注册,股东名下的资产必须转到公司名下,那你土地怎么转?在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只有一种形式,就是国家征地。户与户之间没法转,我怎么转到公司去?转不过去,怎么给他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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