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增加国产糖收储计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1665号)要求,决定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收储部分国产白砂糖补充国家食糖储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收储管理工作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负责。
(二)收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收储竞价交易通过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华储市场)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二、数量、品种、价格和库点
(一)收储数量为30万吨。
(二)收储品种为2007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7-2006壹级及以上的白砂糖。
(三)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3400元(南宁车板价,含税),最高到库结算价(含税)为收储基础价格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
(四)具体的30万吨国产糖收储库点、数量及最高到库结算价详见附件。
三、收储时间
收储时间从2008年7月8日开始,以后每周二(遇节假日顺延)9-17时进行,收满30万吨为止。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另行通知。
四、包装和标签要求
(一)收储白砂糖每袋净重50千克,包装和标签应符合GB 7718 的规定,须有下列内容: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千克)、生产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QS标识;
(二)推荐在白砂糖标签上标注保质期;
(三)包装袋上刷唛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