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副部长 廖晓军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畜牧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就贯彻实施《畜牧法》、进一步支持畜牧业发展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实施《畜牧法》,对促进畜牧业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农业大国,畜牧业在农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支持畜牧业发展,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对于发展农业经济,改善农村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整体上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展阶段,制定和实施《畜牧法》,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解决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有了较快发展,在满足市场供应、丰富膳食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国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科技水平不高、养殖环境污染较大、重大动物疫情较重等问题依然突出。贯彻实施《畜牧法》,将畜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切实解决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在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畜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贯彻实施《畜牧法》,将进一步增强人们对畜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有效地提高畜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更好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是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今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对畜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贯彻实施《畜牧法》,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积极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中央财政十分重视支持畜牧业发展。针对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扶持力度。
(一)多渠道安排资金加以支持,不断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目前中央财政安排了畜禽良种补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养殖小区试点等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畜牧业发展。同时,还安排了草原监测、抗灾保畜、退牧还草等专项资金,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另外,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及人畜饮水等专项资金时,也对畜牧业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2005年,仅农业综合开发用于畜牧养殖方面的总投资就达23.3亿元,建设了一大批规范化的养殖场(小区),不仅提高了畜禽良种化水平,而且推进了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支持动物防疫工作,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中央财政在积极安排畜禽免疫、强制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情防治经费的同时,还针对我国近年来禽流感疫情比较严重,家禽企业损失较大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扶持家禽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大减轻了禽流感疫情对家禽企业的影响。近期,我部根据家禽业发展现状和禽流感疫情形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将本来于今年6月30日到期的扶持家禽业发展财税政策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此项政策将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这将有力地帮助家禽企业走出困境,尽快恢复生产水平。
(三)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畜牧业持续发展能力。除全部免征牧业税支持畜牧业发展外,目前国家对包括畜产品加工业在内的农产品加工业实行统一增值税政策,即在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同时,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的农业产品,可按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以切实减轻包括畜产品加工企业在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对进口种畜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农牧保险免征营业税,对直接用于牧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畜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
(四)支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提出了建立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兽医能力建设等任务。财政部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中央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及技术服务机构改革和经费落实工作。同时安排试点经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包括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在内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业务相分离的原则,支持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稳定防疫队伍,提高防疫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财政部职能,下一步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畜牧法》,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畜牧业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畜牧法》的自觉性。
二是按照《畜牧法》的规定,认真落实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落实已定的政策措施,尽快下拨有关资金。
三是继续大力支持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扶持家禽业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其他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完善畜产品进出口管理制度,以及进一步推动各地开展畜牧业保险试点等,逐步建立促进畜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站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均高度,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畜牧法》,相信在《畜牧法》的有力保障下,经过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我国畜牧业发展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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