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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村改居”力度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霸州市“村改居”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摸清底数,搞好服务。一是各类居民底数。包括户数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社保优抚对象、下岗职工、老年儿童、两劳释放人员、离退休人员等情况;二是驻区单位情况。包括工作人员数量、主要职能、涉民事务程序与相关手续;三是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医疗卫生、法律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托幼服务等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健身娱乐设施的数量与分布。同时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社区警务室“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社区保安、志愿巡逻队在社区民警的指导下,互相配合、互相行动,有力地扭转了社区治安差的状况。宋庄社区建立了外来人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了治安隐患。 (四)改善办公条件,落实社区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 采取“共驻共建”方式,由有条件的驻区单位提供,也可以采取租用、新(改、扩)建、协调开发商无(低)偿提供、租用原村委会办公服务用房等方式,改善办公条件。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所需费用,由市、街两级财政按9:1比例分级分担。 按照费随事转、分级负担的原则,增加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工资补贴和办公经费的投入。“村改居”中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根据社区管辖范围扩大和管理服务对象增加的实际情况,按平均每人每月800元标准实行补差工资,差额部分由财政列支。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财政列支。财政部门根据社区管辖人口数量,按照每人每年3元标准拨给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办公经费。按规定7:3比例将社区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分别列入市、街财政预算。社办经费的拨付,由社区建设办公室提供数据,财政局认定,社区建设办公室和财政局共同签订后予以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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