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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村改居”力度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霸州市“村改居”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二)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一是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根据社区党员数量同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有3-100名正式党员的社区建立党支部;有100-200名正式党员的社区,建立社区党总支部;有200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建立社区党委。社区基层党组织成员职数按《党章》规定配置,尤其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村 改居”原则上留用原村党组织成员,对班子软弱涣散的村,依规定予以调整。二是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中心任务是抓好社区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其职数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为5-9人。“村改居”原则上留用原村委会成员,职数不足5人的,可采取选派机关干部或从新划入(原村)居民中推举产生,到届后以“户代表”方式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三是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网络。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社区经济、服务、治安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下属工作机构,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推选居民小组长(片长)、楼(栋、院)长,建立由“居委会—居委会下属工作机构—居民小组长—(片长)—楼(栋、院)长”构成的管理网络,将每家每户每个居民都纳入社区居委会的管辖范围,实现对辖区居民的无缝隙管理与服务。在建立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同时,健全党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体系。四是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机制。 (三)明确职责,完善管理与服务 具体明确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同时围绕社区的中心任务,对班子成员及下属各工作机构所设岗位,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在各社区建立社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代表会制度、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制度、社区在职党员联络制度、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财务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基层组织成员、社区管理网络成员管理培训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善环境卫生、治安调节、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一系列便于操作执行的管理服务制度,为社区基层组织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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