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成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开的6个新增司局中,农民工工作司是其中之一,但其职能尚未披露。农民工工作司为什么要单独设立,它究竟有什么样的职能?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人士。
首次为农民工设专门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部里设立农民工工作司意味着农民工工作有了一个正式的机构。”设立这样一个管理农民工工作的日常性机构,表明政府已经将农民工管理工作常规化。
据了解,2006年初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并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办公室就设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有专家指出,近年来,农民工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农民工工作的复杂性也日益明显,针对农民工高度流动性的特征,有必要为其设计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早在2006年4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要求。
在此次汶川地震中,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于5月14日和5月20日发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代章的《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输出大省四川的农民工工作。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有关农民工工作的内容也是其中的重点之一,除了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问题,以及养老、工伤、医疗保险问题,尹成基还强调了正在进行的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