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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密切关注供求形势,加强农村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成品油经营企业密切跟踪农村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继续坚持成品油市场监测周报、月报制度,及时监测报告重大市场波动。适时启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主要粮食产区和渔业作业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成品油企业和用油集中地区日报制度,把握农业用油的需求特点,分析预测农忙时段农机作业量和机具用油量,及时掌握当地柴油供求及库存情况。
(三)强化服务意识,合理引导农村市场柴油消费。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求状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农民群众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提高服务意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设立“农机加油绿色通道”、组织油罐车送油到田间地头、实行农机定点加油等措施满足农业机械生产用油需要。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农村成品油市场秩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加油站和加油点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提价、价外加价、短缺数量、倒买倒卖、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农村加油站和加油点现场秩序维护,避免用油高峰时期发生恶性事件。会同消防部门加强农村成品油市场消防检查,减少不安全的私自囤油行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