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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适农适粮保险产品
7日,保监会正式向相关保险机构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保险工作保障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要围绕承保品种、承保区域和保险责任等方面,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规模、做好协调地方财政配套补贴,实现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目标。
该《指导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要深入研究农民需求,开发适合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保险产品,使保险责任范围涵盖农业和粮食生产的全过程。保监会同时也要加强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对中央财政支持的农险产品,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向保监会备案;各地方政府支持的农险产品,经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同意后,由当地省级分支机构向当地保监局备案。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在产品备案时,要依据“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原则,着重从条款是否通俗易懂、责任是否清晰明了,是否充分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以及费率厘定的数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科学等方面进行备案审查。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农业保险要单独核算,通过单独核算,真实反映各类农险品种的经营成果和损失赔付情况,以助于政府部门准确把握农业风险状况,及时调整农险相关政策。
农业保险网络初具规模
《指导意见》强调,各保监局要加强农业保险的市场行为监管,凡涉及农险的信访投诉要做到每件有落实。
据董波介绍,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中国人保、中华联合2家全国性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吉林安华、上海安信和安徽国元4家专业性农险公司为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体系;探索了政府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联办模式,政府承担风险、保险公司代为经营的代办模式和政府政策支持下的保险公司自营等多种农险经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