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上午,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座谈会召开,市规划局与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人齐聚一堂,围绕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进行座谈。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规划的“龙头、刚性、法定”地位,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进程。 今年是《城乡规划法》实施的第一年。会议指出,全市各级规划部门要以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结合“城乡规划年”活动,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使社会了解、熟悉、遵守《城乡规划法》,使各级政府做到严格按程序修编规划,相关部门按照规划进行项目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城乡规划意识。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逐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要认真谋划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城乡规划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按照2008年村镇规划工作要点,加快县域村庄空间布局、建制镇、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突出抓好县城、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以及县城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同时,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重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权威性,发挥城乡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要依法行政,抓好规划的审批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规划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把全市规划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